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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4-23     截止时间:全年招聘      工作地点:浙江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1999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 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确认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2010年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称号,2013年被评为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2014年5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兰溪市政府与浙江师范大学全 面合作共建行知学院。 2017年10月,学院正式落户兰溪,全力开辟独立校区发展新局面,学院发展翻开新篇章。连续十年进入武书连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序列前十。 (详情见学院网站http://www.zjxz.edu.cn/

学院秉承“知行合一,自强不息”的行知精神,以服务区域经济 社会发展为重点,面向浙江,辐射长三角,努力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

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院!

一、招聘计划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4 年度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  人、学科骨干,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4 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 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二) 热爱教育事业, 恪守学术道德,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科研潜力,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能力。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学科带头人年龄 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人才类型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引进人才分为三类: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军人才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带领本学 科专业在国内高校相关领域中保持领先地位, 一般具有正高专业技术 职务和博士学位。主要包括国家级各类人才入选者; 教育部“新世纪 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引才计划”入选者;省特级专家;省“钱 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省“特支计划”入选者 (领军人才); 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  点资助和第一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 术进步奖国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获得者(前 3 位完成者)等, 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二) 学科带头人

A 类

在本学科领域内已获得突出业绩成果和知名度,能够带领本学科 专业发展和建设达到省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 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及以上(排前四名),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前三 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 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前二名)。

(2)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创新领军人才) , 或浙江省“特支计划”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或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3)理工科学者在近六年主持 1 项国家级一般项目和 1 项省部级 科研项目, 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 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至少提供 5 篇代表作);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 成果, 能有效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应用效果明显;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含青年成果奖、青年科学奖、青年奖、普及读物奖);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1 部;主持省级一流课程、金课 1 门等。

(4)人文社科类学者主持 1 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 研项目 2 项,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 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至少 提供 3 项代表性成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 1 部;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含青年成果奖、青年科学奖、青年奖、普 及读物奖);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1 部; 主持省级一流课程、金课 1 门等。

(5)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海外优秀高 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 近五年内发表高水平代表作人文社科类不少于 4 篇/理工科类不少于 6 篇。

(6)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B 类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术带 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高的科研和教学发展潜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在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声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高层次拔尖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理工科学者在近六年主持国家级项目 1 项或省部级项目 2 项 (其中重大重点项目 1 项),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4 篇及以上(其中一级期刊至少 1 篇);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排前五名);省部级三等奖 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 主编省级重点教材 1 部;主持省级一流课程、金课 1 门等。

(3)人文社科类学者主持国家级项目 1 项或省重大重点项目 1 项 或省部级项目 2 项,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及以上;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排前五名);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 1 部; 主编省级重点教材 1部;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主讲金课等。

(4)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海外优秀高 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 近五年内发表高水平代表作人文社科类不少于 4 篇/理工科类不少于 6 篇。

(5)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三) 学科骨干

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符合学院学科  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发展潜力大,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留 学背景的可优先引进。特别优秀的博士,且属学科专业亟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人才引进待遇 (服务期 8 年,首聘期 4 年)

类别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人才津贴 薪酬 过渡期(2 年)住房政策 备注
基础性安家费 绩效性安家费
领军人才 引进待遇面议
学科带头人
A 类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院提 供 120-160 平米的住房一套, 其中赠送面积 140 平米, 在学 院工作满 8 年获得产权; 或提 供基础性安家费 100 万元。 完成目标任务提 供绩效性安家费 50 万元。 人文社科≥20 万元;
理科≥30 万元;
工科≥50 万元。

15-25 万元/  年,享受一个聘期(4年)。 按所聘岗位 兑现待遇。 过渡期 2 年内学院可安排入 住员工宿舍,或提供租房补 贴 2 万元/年;或协助申请兰溪市当地人才租房补贴(最高 2 万元/年)。
学科带头人
B 类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院提 供 120-160 平米的住房一套, 其中赠送面积 120 平米, 在学 院工作满 8 年获得产权; 或提 供基础性安家费 80 万元。 完成目标任务提 供绩效性安家费 40 万元。 人文社科≥10 万元;
理科≥20 万元;
工科≥40 万元。
10-20 万元/  年,享受一个聘期(4年)。 按所聘岗位 兑现待遇。 过渡期内学院可安排入住员 工宿舍,或提供租房补贴 2 万元/年;或协助申请兰溪  市当地人才租房补贴(最高 2 万元/年) 。
学科骨干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院提 供 120-140 平米的住房一套, 按成本价购买, 在学院工作满 8 年获得产权; 或提供基础性 安家费 50 万元(报到第一年  支付 35 万元, 第二年起每年  支付 5 万元。若首聘期内购房 或完成考核要求,可向学校申 请一次性支付剩余基础性安家 费)。 完成目标任务提 供绩效性安家费 30 万元, 其中: 取得单项科研业 绩计分 400 分及 以上, 学院追加 绩效性安家费 10-30 万元。 人文社科 5-10 万元;
理工科 10-20 万元。
1.8-2.4 万元 /年, 享受一 个聘期(4年)。 按所聘岗位 兑现待遇
(应届博士 首聘期内直 接享受讲师 待遇) 。
过渡期内学院可安排入住员 工宿舍,或提供租房补贴 2 万元/年;或协助申请兰溪  市当地人才租房补贴(最高 2 万元/年) 。 首聘期须完成 教学类、科研 类、人才类、 服务类等业绩 总和达到 200 分,即可享受 协议价购买相 应住房或基础 性安家费 50  万元。

 

五、 目标任务要求

类别 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业绩须同时具备)




A

1.主持项目【科研】 1 项(单项计分 1000 分及以上);

2.其他业绩(科研/教学/人才/服务)

(1)理工科类: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计分 800 分及以上(其中单项计分 200 分及以上不少于 2 件,且只有单项 计分 100 分及以上成果纳入计分);

(2)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计分 500 分及以上(其中单项计分 200 分及以上不少于 1 件, 且只有单 项计分 100 分及以上成果纳入科研计分) 。

B

1.主持项目【科研】 1 项(单项计分 600 分及以上);

2.其他业绩(科研/教学/人才/服务)

(1)理工科类: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计分 600 分及以上(其中单项计分 200 分及以上不少于 1 件,且只有单项 计分 100 分及以上成果纳入计分);

(2)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计分 400 分及以上(其中单项计分 200 分及以上不少于 1 件, 且只有单 项计分 100 分及以上成果纳入计分) 。

学科骨干

1.主持项目【科研】 1 项(单项计分 100 分及以上);

2.其他业绩(科研/教学/人才/服务)

(1)理工科类: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计分 400 分及以上(其中科研成果不少于 2 项, 且只有单项计分 50 分及 以上成果纳入计分) ;

(2)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计分 200 分及以上(其中科研成果不少于 2 项,且只有单项计分 50 分 及以上成果纳入计分)。

 

六、其他规定事项

(一)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入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为兰溪市事业编制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学院可以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具体依照引 进人才配偶的学历、工作经历等酌情安置)或协助联系配偶工作调动。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的幼儿园、中小学入学问题。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 一方可享受相应引进待 遇,另一方可享受基础性安家费 20%、绩效性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等全额享受。

(四)引进人才享受的所有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均有 八年服务期要求;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需全额退回安家费,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核减后退回剩余部分科研启动费。

(五)津贴由学院按一年 12 个月发放,所涉薪酬、安家费均为税前。

(六)科研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 3、其他业绩计分规则见附件  4。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 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 或通讯作者身份完成;科研业绩按照学院规定可享受学院科研成果奖励。

(七)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六个月 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报到。

七、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全年招聘,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试、考核。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将完整填写后的《浙江师范大 学行知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 2)及相关佐证材料发 送至电子邮箱: xzzp@zjnu.cn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专业答辩或试讲,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进行评审。

(三)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当地入编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学院报销。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兰溪市迎宾大道 3388 号(邮编: 321100)

电话: 0579-82291386(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杜老师),各用人单位联系情况见附件 1。

电子邮箱:xzzp@zjnu.cn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4 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引进人才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引进人才其他业绩计分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