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内蒙古民族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5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00001.
公示时间
00002.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5-8310375
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6年7月7日
·附件【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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