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中北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中北学院理事会研究决定,现面向南京师范大学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以及生命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共9个二级学院的院长。
二、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所在二级学院各项工作,落实任期责任目标;主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着力推进专业建设与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院长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相关二级学院招生专业见附件2。
三、选聘条件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治学严谨,乐于奉献。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应专业背景,熟悉应聘学院的学科专业及本科人才培养规律,对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实践探索,具有一定的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全职到岗,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聘程序
1.南京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推荐。相关二级学院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由学院填写《中北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岗位推荐表》(附件3),提交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
2.个人自荐。中北学院现聘人员及南京师范大学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荐。自荐人员填写《中北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自荐表》(附件4),提交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
3.选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学院理事会成立选聘工作小组,根据选聘岗位的专业需要和学院的发展定位,结合推(自)荐人选的教学科研业绩和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综合评价并给出拟推荐人选。
4.理事会确定二级学院院长人选。选聘工作小组将推荐人选报学院理事会批准。
5.受聘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四年。
五、聘用待遇
1.受聘二级学院院长实行年薪制(或补贴),20万/年。其中,基础年薪15万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5万元,由学院对二级学院院长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考核合格及以上)。
2.其他工作条件保障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
自荐人的自荐表、各二级学院的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请于1月25日前发送至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朱安友,电话13813824707;电子邮件:51070646@qq.com。
电话咨询时,请将消息来源(高校教师招聘网www.jszpw.net告知用人单位。
并抄送至:jszpw01@163.com(邮件主题:高校教师招聘网+姓名+专业+学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6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