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授权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共有69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ESI全球排名前1%;34个专业入选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20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5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45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
一、招聘类别
面向海内外招收全职师资博士后和科研博士后,专业方向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情操、良好师德师风、团结、协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海内外人员(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能够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五)获得国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可申请重点资助类师资博士后。一般资助类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获批上述项目,经学校批准,可转为重点资助类师资博士后。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学校同等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合同执行。薪酬自签订博士后工作合同之日当月起发放,按月平均计发,发放周期不超过24个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缴纳。一般资助类师资博士后在享受科研博士后待遇的基础上,分别增加师资博士后津贴2万元/年(高水平学科)、1万元/年(其他学科),不超过24个月。重点资助类师资博士后在享受一般资助类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的基础上,增加津贴3万元/年,资助不超过24个月。
(二)其他待遇:全职博士后享受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政策:博士后项目资助5万-10万元;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13000元/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博士后聚青资助:25万-40万元。详见《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三)入选国家(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者,全额享受叠加政策。
(四)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且达到学校规定科研业绩的,经学校审定后,可申请留校任教。
四、应聘方式
申请人联系相应的团队联系人或者合作导师应聘。
五、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青岛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071078。
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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