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是湖北省政府主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省属事业单位,全国首批重点艺术职业院校、湖北省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基地,首批湖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总占地面积353亩,有龙泉、虎泉、南湖三个校区。学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湖北省戏曲学校,1988年更名为湖北省艺术学校,2003年升格为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历经湖北省艺术学校、湖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湖北省电影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湖北省艺术研究院、湖北省旅游学校等单位合并,发展为以艺术表演专业为特色,文化艺术和旅游类专业融合发展的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设有演艺学院、旅游学院、文化服务与管理学院、数字艺术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附设中职教学部(戏曲教学部)、湖北青年实验艺术团、继续教育学院等机构,开设戏曲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艺术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考古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近30个高职专业和戏曲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绘画等多个中职专业,形成了涵盖高职和中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国内与国际合作办学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专业人才。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校以来,培养了朱世慧、李春芳、程彩萍、李祖勋、刘丹丽、徐帆、尹晓东、詹春尧、李琼、万晓慧、谭旋、许江、陈刚、毛焱等一大批优秀人才,成为各行业的中坚力量。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一等奖11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7项,在国际国内各项专业赛事中屡获大奖。
勇担文化使命,推动文化传承创新。学校坚持守正创新,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建校初期,师生创作楚剧《双教子》、汉剧《黛诺》等传唱大江南北的时代经典。近年来,学校创作排演《家住长江边》《洪湖水浪打浪》《楚璞》《乐和长歌》等大量融合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获得国家“文华大奖”和湖北省“楚天文华大奖”、“屈原文艺创作奖”等重要奖项,多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出版国家级特色教材、非遗教材30余部,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学校深入对接产业发展与社会需求,牵头组建“湖北艺术职业教育集团”,与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与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湖北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联合打造湖北省旅游直播电商基地。校企深化合作成立长江钢琴学院、国际标准舞学院,获批幼儿照护、直播电商、新媒体技术“1+X”试点院校。
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学校多次率团赴俄罗斯、法国、斯里兰卡、埃及等进行文化交流,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韩国水原大学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持续加强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酒店运营管理等专业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职教出海”取得成果。
积极服务社会,展现文旅新作为。学校坚持服务国家、省市地区重大需求,开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和长江文化研究,20余篇获得中央及省部级领导批示,主持完成文旅部课题、项目20余项。大力培养戏曲新苗,为振兴武汉“戏码头”贡献力量。积极拓展各类培训,年均服务规模达4万人。开展送文艺到基层,支持乡村振兴,积极融入文旅高质量发展大局。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将秉承“明德、精艺、尚美、拓新”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北万亿级文旅支柱产业和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需求,为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