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4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副高 岗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 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 2006 年 2 月,是经天津市人 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 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 教育园区雅深路 8 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海 运 职 业 学 院 网 站 公 开 招 聘 专 栏 ( http://renshi.tjmc.edu.cn ) 、 北 方 人 才 网 (http://www.tjrc.com.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 海运职业学院 2024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副高岗 位)》(见附件 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 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 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 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 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如“45 周岁以下”是指 1978 年 3 月 25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 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 位;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 于 5 天。本方案所涉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首次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16:00 至 3 月 30 日 16:00 考 生 登 录 天 津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 http://www.tjtalent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时间 2024 年 3 月 25 日 16:00 至 3 月 30 日 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 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 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 3于 报 名 结 束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学 院 网 站 (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 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 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 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于资格复审结束后 7 个工作日 内在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 栏公布。教师岗位考核环节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 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 100 分,考核成绩保留 1 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 60 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 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 7 个工 作日内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 (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总成 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 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 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 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 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职业 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院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 的通知》(教 师函[2023]1 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 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 19 号)要求 进行人员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我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 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两项查询如 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 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 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 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 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 号)办 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 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 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 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应于公示期 满后二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 5长(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 《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 局发 〔2011〕10 号)文件执行递补。履行上述程序后,若出 现岗位空缺时,对招聘条件不变的岗位,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 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jmc.edu.cn)公开招聘 专栏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 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9607 附件 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4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 计划表(副高岗位)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4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