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其他专技岗位人员不超过12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崇尚科学精神,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责任心。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1. 劳务派遣;按科级及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进校的管理或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
2. 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材料初选
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按每个岗位不少于3人确定参加选拔名单,未达到3人的岗位暂停招聘。
(二)选拔
1. 笔试
(1)管理岗位笔试采用“2+X ”方式进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视岗位实际需要,可增加专业科目考试。
学校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其他专技岗位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笔试。
2. 面试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可对应聘人员采取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并确定进入实岗测评环节人员名单。
3. 实岗测评
用人部门从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核应聘人员,推荐2人报人事处。
(三)审议
学校组织校非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委员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审议。
(四)体检
审议通过人员须到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体检,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所要求身体条件的,学校可以不予录用。
(五)考察
用人部门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情况,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学校 不予录用。
(六)审定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产生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作为正式录用。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自通知之日起,被录用者必须在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入职
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与被录用者订立劳动合同。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与被录用者订立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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