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约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促进就业政策,多措并举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学生就业流动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择优招聘本校2023届毕业生短期留校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用工形式
本次面向本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助理6名,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制(普通工勤),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还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本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本校2023届毕业生。
(二)已参加学校校企合作项目,但因个人原因中途毁约的不在此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报名及面试
应聘人员于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7:30,自行到应聘的二级部门报名,由二级部门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二级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9月2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学生处备案。
六、公示
人力资源处网站(www.cswu.cn/rsc/)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面试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薪酬福利及其他事项
1.综合收入2500元/月,学校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
2.2023年10月入职(具体日期待定),学校与其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助理岗位招聘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