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对岗招聘、择优聘用。
(三)方式灵活、一人一议。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深受同行专家认可和赞誉。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
(二)年龄要求
博士、副高级职称者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教授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副高级职称者,无岗位特殊要求外,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人才引进计划(见附件)
四、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 安家费 (万元) | 生活补贴(万元/年)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特殊津贴 (万元/年) | 绩效工资 | ||
文 | 理工 | ||||||
学科带头人 | 一类 | 300 | 24 | 70 | 80 | 2.4 | 博士(讲师及以下职称)3年内绩效工资按副教授(七级)执行;博士(副教授)3年内绩效工资按教授(四级)执行。 |
二类 | 150 | 12 | 40 | 60 | 2.4 | ||
三类 | 120 | 6 | 30 | 40 | 2.4 | ||
A类博士 | 90 | 2.4 | 15 | 30 | 1.8 | ||
B类博士 | 80 | 2.4 | 10 | 20 | 1.8 | ||
C类博士 | 70 | 2.4 | 8 | 15 | 1.8 | ||
D类博士 | 60 | 2.4 | 5 | 10 | 1.8 | ||
注:1.三类人才中不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者,安家费为80万元。2.博士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安家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3.根据实际需求和专业紧缺情况,业绩特别突出者,在享受原有待遇基础上,可上浮不超过30%的安家费。4.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者,按《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兑现相应待遇。5.亳州市与学校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各项待遇不重复享受。前5年享受生活补贴,从第6年开始享受特殊津贴。引进人才待遇均为税前金额(不含科研启动费)。 |
五、其他事项
(一)请对照我校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向所属用人单位以附件的形式投递应聘简历,简历投递邮箱见《亳州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联系方式。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亳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取得博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4.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来校报到后,均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合同。
(四)本公告为亳州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预公告,最终招聘计划以学校研究确定和上级部门批准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人事处招聘咨询电话:0558-5367110、5367005(王老师、方老师);
邮箱:bzxyrscw@163.com。(并抄送至邮箱:jszpw01@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格式:高校教师招聘网+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学校网址:http://www.bzu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