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聘程序,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四)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1日至200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七)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九)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岗位、人数、条件
选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附件《石家庄学院博士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四、人才待遇
(一)安家补贴25万元;
(二)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5万元、理工类8万元;
(三)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可解决编制安排工作;
(四)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按市里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五、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投简历到邮箱)或现场报名或到人才培养单位选人、寻聘。
联系咨询方式见《石家庄学院博士选聘岗位信息表》,可填写《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jzxyzhaopin@126.com),并抄送至:jszpw01@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高校教师招聘网+博士选聘+姓名+选聘部门+毕业学校+专业。报名在年度内持续有效,招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