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简称“安农大“,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中心城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首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之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为中美大学农业推广联盟牵头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的前身是1928年在安庆创办的省立安徽大学,1935年6月省立安徽大学农学院创立,1939年因抗日战争爆发被迫停办,1945年复建国立安徽大学,1954年独立为安徽农学院,1995年更名为安徽农业大学。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23年5月,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开设69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在职教职工2151人,其中专任教师1367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6935人(含国际生205名),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6219人。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不断优化升级人才队伍结构和发展目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安徽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办法》(校发〔2023〕3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我校2023年共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0名,其中四类及以上人才不低于引才总量的50%,详见附件1。
三、引进人才范围
引进人才范围及业绩要求,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办法》(校发〔2023〕3号)。
四、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策”、“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具体待遇按照协议约定为准。
五、非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原则上非全职引进人才必须是三类以上人才。非全职引进的人才依据实际来校工作时间,按照月薪3-5万元发放工作津贴,或者每年兑现10-60万元年薪;报销来校往返差旅费,配备科研助手,提供来校临时住房、工作室及配套设施等。
六、引才奖励
对成功引进全职人才且在引进过程中起关键推动作用的举荐人和机构给予奖励,其中引进一类人才50万元、二类人才20万元、三类人才10万元。引进海外人才达到相应人才标准的,参照执行。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86065(人事处、人才办)
人事处、人才办联系邮箱:rshc@ahau.edu.cn
电子邮件标题格式:高校教师招聘网+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并抄送至邮箱:jszpw01@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5630(纪委办)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