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是新中国最早独立建制的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上半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主要职能为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和承担全省在职幼儿教师的培训任务,是湖北省唯一专门培养幼教人才的师范类高校。学校现有葛店校区、汤逊湖校区两个校区和一个附属幼儿园,总占地面积近700亩。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挂靠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均为省级文明单位(校园)。
学校现任党委书记吴志文,校长秦伟文。
百年幼教,奠定基石。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湖北省实验幼儿园”,溯源于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1903年倡导创办的“湖北幼稚园”,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幼稚园,被誉为“百年幼教基石”而载入史册。作为学校直接传承者的原湖北省立武昌一女师幼儿师范科,其前身为创办于1905年的湖北省女子师范学堂。
首创幼师,沧桑积蕴。新中国成立后,在时任湖北省文教厅厅长李实的亲手筹划下,1951年9月10日,湖北省武昌幼儿师范学校在武汉率先创办,开启了全国幼儿师范教育新纪元。1951年至1961年是湖北幼师独立办学、发展欣欣向荣的阶段,规模逐步扩大,在校师生近800人。1961年之后,建校步伐放缓几近停滞,师生锐减至不足200人。1965年夏,湖北省武昌幼儿师范学校与省实验师范学校联合办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翌年停办。1971年恢复师范招生,更名为武汉市第二师范学校。1975年秋恢复幼儿师范班招生,1981年起招收三年制应届初中毕业生。联合办学期间,共开办幼儿师范班18个,培养幼儿教师720多人,培训在职幼儿教师2000多人。至此,湖北幼儿师范教育逐渐步入发展正轨。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3〕27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23年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1.行政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共3题,每题限时4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个人价值取向、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以及应变能力等。
2.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素养(30分),以分析、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共1题,限时4分钟,主要考察职业素养以及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专业能力(70分),以说课方式进行,在应聘岗位对应的任教学科中自选1课时的教学内容,PPT课件展示,限时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能力。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3年6月18日(周日),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00进行面试。分组安排如下:
(二)面试地点
湖北省实验幼儿园(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武珞路四巷179号)。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bssyys.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893992(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938768(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综合室)
附件: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