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
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04年入选十所“吉林省重点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是我党在东北创办的红色金融教育基地,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是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是国家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税务本科大学。
2005年,学校整体搬迁至被誉为“亚洲第一大人工林海”的净月潭畔,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收藏纸质图书168万册,电子图书135万册,外文原版期刊83种,中外文数据库63个。自然、典雅、厚重、博大的校园环境和宽敞、明亮、向阳、舒适的学生公寓,为莘莘学子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软科2022年大学排名中,位列财经类大学排名第25;在校友会2022吉林省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0。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为目标,着力推进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77年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坚守“为党和国家、为区域经济发展培育财经英才”,培养输送了10万多名奋战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上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在金融、财税等重要领域涌现出一大批业界精英、行业翘楚,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吉林振兴发展需要,作出了积极贡献;有第一个会计学女博士、第一批金融学博士等任教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985和211高校的专家学者,他们传承血脉,继续为国家培育更多优秀的财经人才。学校学子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商务设计竞赛、管理决策模拟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获殊荣。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学校着力搭建起“思想充实、为人诚实、作风朴实、基础扎实、工作务实”的德育教育平台,涌现出一批致力社会爱心事业的公益典型:连续24年照顾孤寡老人“爱的接力”团队、“妈妈老师”吕金华、全国“十佳孝贤”之首张尚昀、连续24年的“代理妈妈”、“感动吉林”十大人物张爽……书写了吉林财经大学学子爱心奉献的感人佳话。多年来,学校一直保持着生源和就业优势,毕业生一直保持较高的就业质量,麦可思就业质量评价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口碑,被誉为“银行家的摇篮”“税务系统的黄埔军校”。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致信表彰。
一、招聘计划
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共计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招聘岗位级别为副高级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三)相关待遇
1.学校为引进的普通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10万元;
2.学校为引进的国内优秀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安家费15-20万元,人才特殊岗位津贴10万元;
3.学校为引进的海外优秀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50万元,安家费20万元,年薪20-25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
4.学校对引进的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提供的相关待遇详见《吉林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网址为:https://www.jlufe.edu.cn/info/1046/11339.htm;
5.引进人才同时可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享受相关配套待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jinshuju.net/f/nIaGz6),由学校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
自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随时报名,及时组织面试考核,招聘计划录满为止。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3号)》(附件2,填写完毕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等同时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入党志愿书扫描件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其中,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招聘面试考核采取专业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专业考核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考核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面试考核结果。考核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考核人选资格。
面试考核成绩与结果在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学校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学校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吉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通过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财经大学网站(https://www.jlufe.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信息发布网站。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lufe.edu.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https://jinshuju.net/f/nIaGz6)为此次招聘线上报名网站。相关招聘工作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以上三个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4539085(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0431-84539030(吉林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管部门电话: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3年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附件2:2023年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