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 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原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创办的长春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为新中国培养了第一批工业会计统计人才。在同步国家发展与时代变革中学校数次易名,1983年更名为吉林机电专科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原吉林科技大学、吉林机电专科学校、长春外国语专科学校、长春职业大学4所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大学。2000年原吉林省林业学校并入。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2万平方米,有20个教学院部,54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培育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立足东北地区及吉林省产业结构实际,建成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分中心两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现有残障人士智能康复与无障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吉林省人体健康状态辨识与机能增强重点实验室等1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497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310人。现有教职工136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122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04人,博士学位教师291人,硕士学位教师426人。学校有中央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省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50余人。学校连续四次跻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及学科竞赛评估结果TOP300”榜。2021年学校当选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攀岩分会主席单位。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是全国首批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学校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131所高校、教育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来华留学生接收资格。学校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共建“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成立亚洲首家开展叶赛宁专门研究的机构——叶赛宁文化教育中心,与俄罗斯梁赞国立大学合作设立的孔子学院获全球“先进孔子学院”荣誉称号。2021年获批成为中日韩三国政府主导的“亚洲校园”项目实施院校。2022年学校与韩国启明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长春大学启明学院”。 学校重视培育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连续六届获一等奖,在全国“挑战杯”“创青春”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7个。“团风创新创业团队”被团中央评为“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学校先后22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校坚持“以赛促教、以赛导教、以赛育人、以赛促创”的工作思路,结合传统和新兴优势学科专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2017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2017年至今,FCC车队连续四次在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系列赛事中取得佳绩,总成绩逐年攀升,获得最具影响力车队称号。
1987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在长春大学创建了亚洲第一所专门招收视障、听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学院,开创了我国残障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先河,构建起高等特殊教育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填补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空白。2018年特殊教育学院获得硕士研究生单考单招资格,面向残障学生开始进行中医学、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四个专业招生,是目前国内针对残疾大学生招收研究生专业最多、规模最大的院校。30多年来,学校特殊教育工作多次获得国际国内殊荣和奖项,被中残联、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院校”。2002年时任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出席学院15周年纪念大会时指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办学最早、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层次最高,在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领域居于龙头地位。”2017年在建院30周年之际,中残联主席张海迪在贺信中指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的创办,是中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历史性开端,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里程碑。”新时代新跨越,学校将努力把特殊教育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等特殊教育学府。 长春大学是“团风”精神的发源地。1989年4月的一天,学校残疾大学生金燮,收到一张署名“团风”的10元钱汇款单,随即,第二张、第三张汇款单不期而至。一时间,许多生活困难大学生都陆续收到署名“团风”的汇款。“团风”事迹出现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省市各级组织相继做出决定,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学“团风”,争做青年楷模,争做时代先锋。多年来,“团风”精神不断丰富和发展,形成了“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立志成才、报效祖国”为核心的基本精神内涵。它从初期的个体扶贫助困爱心行动,发展到后来全校师生乃至社会青年群体以“爱国、敬业、奉献”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与中华文化和时代精神一脉相承。 面对新征程,长春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强化高质量内涵建设,着力突出办学特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奋勇前进!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长春大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长春大学拟招聘博士人才62名,具体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2日至2005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由我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至7月25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4.报名者须将下列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小于3M)。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 (2)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硕博各阶段学信网查询的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入党志愿书及所在党组织开具时限为六个月以内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与工作经历时间段相对应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材料; (6)招聘岗位有高级职称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 (7)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按岗位要求提供。 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 5.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照片、PDF文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模式,如:1英语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6.报考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7月份,即到2023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5分。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如该岗位无人报名,我单位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我单位将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其考试时间及方式由我单位确定,以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单位网站信息。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放弃体检、考察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大学网站(http://www.ccu.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长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106 报名邮箱:ccdxrsk@126.com并抄送至:jszpw01@163.com,邮件主题备注:高校教师招聘网+姓名+专业+应聘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