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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2年招聘公告
来源: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7-19 作者:高校教师招聘网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和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国家百所骨干高职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中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和重要的工业基地-“北国春城”长春,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吉林省交通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始建于1958年,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吉林交通学校与吉林省交通职工大学合并成立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校60多年来,经过一代代吉交院人的共同努力,在社会各届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汇集了东北交通史上众多的精彩华章,形成了优良的文化传统,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培育了“崇实尚善、弘毅求精”的校训精神。

学校两次被省政府授予“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评为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和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9年学校成功进入国家“双高”建设行列,高质量通过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验收,为实现“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奋斗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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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技能名师荟萃,交通英才云集。现有在籍学生9866人,教职员工525人,教师430人。目前,有教授56名,副教授118名,博士、硕士341名,引进高技能人才5名,“双师型”教师245名;全国交通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带头人2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突出贡献人员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5人,吉林省优秀教师1人,长白山学者1人,长白山技能名师19人;省级优秀团队10个。3人获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2人获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

学校交通学科门类齐全、特色明显。学校下设9个学院、2个部共11个教学部门。开设38个专业,建有国家级试点专业2个,省高水平专业1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5个、特色专业群6个,国家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项目建设单位。学校着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装备、交通管理、交通服务四大领域构建对接交通产业的大交通专业群格局。

求知在春城,成才在交院。学校作为吉林省交通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共培养出各层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6万余人,其中有15人次获得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及国家级设计大师称号,被誉为吉林交通事业的“黄埔”,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职业技术素质教育。近5年来,学生参加全国、省级技能大赛获各级奖励200余项,参加各类文体比赛获金牌180余项。毕业生综合素质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协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取得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有特色的科研成果。先后获国家、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2项,其中国家二等奖1项,省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寒冷环境交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寒区新能源汽车运用工程实验室”被省发改委批准为省级科研机构。主编教材140部,获省优秀教材奖10部,十三五规划教材7部,公开发表论文500余篇,承担的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600余项。

令人瞩目的高水平办学成就,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赢得了广泛的声誉,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学校不断加强国际间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机制和模式,打造东盟职业教育国际品牌,服务“一带一路”,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探索“专本直升”国际合作办学模式,推进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物流管理专业“2+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岭南理工大学“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联合培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推动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物流管理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2+2”人才联合培养;引入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开展与国外大学的学生短期交流互访,实现了与韩国岭南理工大学学生交流互换,国际化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

学校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地方能力。依托吉林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平台,建成了面向社会进行职业培训的“一个基地、四个中心、一个实验室”。大力开展面向寒区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技术服务,年平均培训22000人次;积极参与通梅高速、鹤大高速、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等工程质量检测评价80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立足交通行业、面向区域经济、服务吉林发展”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匠心,强技精术”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办学有企业互动、教师有高尚师德、教学有质量保障、育人有良好氛围”的人才培养局面,弘扬我校铺路石精神,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回眸过去,筚路蓝缕,励精图治,玉汝于成。60余年的风雨,60余年的砥砺,60余年的辉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以培养交通领域高技能人才、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实现伟大中国梦为己任,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追求卓越,全面开启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的新征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教师、辅导员和工作人员共计3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 4 月 7 日至2005年 4 月 7 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 4 月 7 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jlj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通过人事处招聘邮箱(rscgz@jljy.edu.cn)并抄送至:jszpw01@163.com,邮件主题备注:高校教师招聘网+姓名+专业+应聘岗。进行报名,由我单位受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3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送达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除外)和报到证,3年内择业期内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2)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也可提供解约证明。

(3)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4月份,即到2023年4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查。

2.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考试

1.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要求进行。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岗位应聘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


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540689

地 址:长春市新电台街63号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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