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1923年正式开学,时为私立东陆大学,1934年更名为省立云南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云南大学,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1937年,著名数学家、教育家熊庆来出任校长,一大批著名学者受聘到校任教,奠定了学校较高的发展基础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开创了云大办学历史上的第一个辉煌时期。20世纪40年代,云南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包括文、法、理、工、农、医等学科在内,规模较大,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中国著名大学之一。1946年,《不列颠百科全书》将云南大学列为中国15所在世界最具影响的大学之一。
五十年代院系调整,部属云南大学一些重要而有特色的系科,如航空、土木、法律、铁道等划出并入当时的北京航空学院、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学院、长沙铁道学院等高校;工、医、农等先后独立建校,并逐步发展为今天的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高校。1978年,云南大学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
改革开放后,云南大学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6年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列入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共19项二级指标全部评定为A,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优秀学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实施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2018年跻身中西部14所“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行列,2022年,继续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3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信祝贺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指出:100年来,云南大学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办学精神,扎根祖国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云南大学下设28个学院、10个研究机构,1个附属医院,设有研究生院。云南大学现有教职员工3000余人(不包括附属医院),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7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近1300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近1500人。学校有全日制本科生近1700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12000人,博士研究生1500余人,学历教育国际学生近1500人。学校占地面积4367亩,有呈贡校区和东陆校区,公用校舍建筑面积133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5亿余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00万余册。学校是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络(CERNET)云南主节点单位。
学校有本科专业84个,其中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68个。有12个国家特色专业,7个专业“菁英班”,10个专业“卓越班”,27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有2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形成了以民族学、生态学、统计学、生物与生物医药、特色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以及边疆问题和区域国别研究为优势特色,学科较为齐全,人才密集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层次人才持续增长。现有院士12人(含双聘),长江、杰青、优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近80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首席科学家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6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6人,国务院学位委员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14人,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
学校大力实施“学术兴校”战略,科学研究成绩显著。学校先后主持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项目6项,国家水专项重大项目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10项,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团队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8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何梁何利奖、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惠特克杰出生态学家奖、国际青年古生物学家“Hodson Award”奖等多项大奖。荣获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3项、特等奖3项。20余篇论文发表于《Nature》《Science》和《中国社会科学》。学校主办有《思想战线》《云南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思想战线》是首批入选教育部“名刊工程”建设的11种期刊之一。
学校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1个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察站,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1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教育部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科学决策咨询研究中心。有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4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及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拥有实验动物中心、先进计算中心、电镜中心、1.6米多通道测光巡天望远镜等一批重大科研设施平台。学校为教育部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发挥毗邻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服务“一带一路”和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构建多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交流格局。学校与国际上100多所高校和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其中与剑桥大学、欧洲南方天文台、耶鲁大学等29所一流大学和国际学术组织合作开展科研,与东京大学、温莎大学等33所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培养项目。留学生生源国数量达70个,基本实现南亚东南亚国家全覆盖,是教育部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构建有10个非通用语种和国际中文为基础的“语言+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建有覆盖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较为完备的区域国别研究体系和新型特色智库体系。作为永久秘书长单位发起成立涵盖16个南亚东南亚国家120余所高校的“南亚东南亚大学联盟”。
学校积极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合作承担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缅甸、老挝等五国语言的翻译、出版、推广工作;“中缅油气管道与中国能源安全”“南方丝绸之路经济大走廊”等成果上升为国家重大决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阳宗海砷污染治理”“跨境生态安全和国际河流研究”“高原湖泊治理研究”“中国周边外交研究”“政治学与边疆民族问题研究”“古生物和生命起源研究”“生物多样性资源保育与利用研究”“致密天体与高能现象”“银河系与近邻宇宙”“根结线虫生物防治技术”“多年生稻技术”等科研方向和成果直接服务于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效益,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站在新的百年征程起点上,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云大精神,以一流党建为引领,以一流大学建设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建设立足祖国西南边疆、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综合性、国际性、研究型世界一流大学,走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特色发展之路,为建设教育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云大力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1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云南大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17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位为博士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
2. 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 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 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ynu.edu.cn/)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访问云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ynu.edu.cn/)→注册账户并登录→查看招聘岗位→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
报名开始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 报名时所填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载明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 此次招聘不接收纸质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应聘资格审查和学术资格审查。
1. 应聘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学术资格审查环节。
2. 学术资格审查
校学术委员会各院级分委员会或学科领域专家组按照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开展学术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工作计划和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开展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综合评估,学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云南大学人才招聘网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询问。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含心理测评),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等额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rsc.ynu.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学科研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大学“青年人才培优计划”和“东陆人才计划”的,享受相关待遇。
十一、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rsc.y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对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033841;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四)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