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18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是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成果暨“一校一品”体育工作示范基地。入选“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项目高校(13所之一),并筹办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分院。迄今已有65年办学历史。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专业、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高职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干事)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等相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具备的学历、资历等条件聘用到相应的岗位,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职称、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3.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
4.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博士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rsczhaopin2@gdgm.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事业编制+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岗位名称,如:事业编制张三博士研究生讲师应聘质评中心干事)。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gm.edu.cn)。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所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除2023届应届毕业生外)、职称证书等,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年龄要求分别指:30周岁指1992年2月28日后出生者;35周岁指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者;40周岁指1982年2月28日后出生者。
5.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3年2月28日。
五、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知识问答和考察座谈。
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座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性格、为人、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
六、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
八、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九、公示及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编手续。2023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十、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等额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29601(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87702519(纪检监察处)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高职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干事)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