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镇江教育学院、镇江市职业大学和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镇江分校合并成立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2020年获批江苏省智慧校园,2022年获批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1912年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著名国画大师、教育家吕凤子先生创办的正则女校,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
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现有主校区、丹阳校区、润州校区和老校区等4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美丽的丹徒区十里长山南麓,依山建园,藏秀聚才。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文化育人特色品牌荣获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学校紧贴高职办学特点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贯彻人才培养“工学结合”理念,坚持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和“高教性”, 确立了“四平台(Flat)八模块(Module)”(简称4F8M)高职课程模式,扎实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对接、职业能力与基本素质能力有机衔接,为地方培养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2017年迁入镇江高校园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6亿元,有12个二级学院(部)、42个专业,其中央财支持的提高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群)3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十三五”期间,学校着力打造“三大专业组合”,即:集成装备制造、电气、交通等专业,构建镇江智能制造的“全过程”生产性专业组合,打造新工科板块;集成人文、旅游、艺术、财贸、学前教育等专业,构建镇江文化产业的“全方位”智慧型专业组合,打造新文科板块;集成医药化材、卫生护理、眼视光等专业,构建镇江民生事业的“全周期”服务型专业组合,打造大健康板块。现有“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9个,省精品课程10门,出版工学结合教材50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重点教材20部;有校内实训基地60个,建有数控、自动化系统、嵌入式系统等校内实训实验室150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64个。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近80万册,电子资源图书300多万种。学校设有国家专利导航研究基地、大运河文化带研究镇江分院、镇江市旅游学会、吕凤子文化教育研究所、全面素质教育研究所、沈括研究所和赛珍珠研究所等研究和服务机构,并与韩国牧园大学、英国西英格兰大学等学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681人,其中专任教师480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教师31人、副高职称教师237人,双师型教师281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0人,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高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国家和省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60余人。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承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1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1个、江苏省高职院校社科应用研究协同创新基地1个、镇江市重点实验室2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3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4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工信部科技计划项目10项、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6项、省高校哲社科项目73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2项,其中政府奖9项;承担地方政府和企业横向合作课题170项;为部委办局、市县区提供政策咨询报告51篇;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研发的成果获授权专利54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0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5篇,其中SCI、EI、SSCI、CSSCI等收录论文64篇。《镇江高专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多人,专接本学生1000多人。先后有10余名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十佳自强之星”“第四届中国母亲河奖”提名奖和全国茅以升教育奖,2支团队获得团中央、教育部“推普攻坚”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荣誉称号,1314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22余名师生获省市共青团系统先进荣誉,6个团队、15位师生荣获江苏省“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称号,近40名同学在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78名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470多名学生在全国和省、市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学校积极探索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江苏科技大学合作“4+0”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与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理工学院联合开展“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牵头多所省市重点中职学校进行“3+3”、“4+2”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
学校与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本科、专科成人教育、远程网络教育,构建了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教育相互衔接,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高等教育等相互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众多优秀的本专科毕业生。近5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5%以上,很多校友走上了各级党政领导岗位或成为企业管理岗位骨干,一大批优秀校友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行业标兵等荣誉。
学校连续多年保持“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得了“全国高职创新教育杰出贡献院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智慧校园”等荣誉,2022年体育部党总支荣获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文化育人,竭力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同时,全面加强各校区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充实内涵,创新管理,集成优势,提升水平,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质量上乘、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联系方式: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学科人员或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公告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须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职称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rsc@zjc.edu.cn,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1-88962241。
(三)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聘请行业专家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核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公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携带材料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62149,监督电话:0511-88962286(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