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3年,原名“邯郸职业大学”。1984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邯郸大学”。199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名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我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15所示范性职业大学试点学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16年荣获世界职教联盟卓越奖,2017年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发改委联合认定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8年荣获中国职业教育最高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河北省优质专科学校,河北省文明单位。
经过40年的发展,学院现有面积83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学院面向河北、天津、广东、四川等11个省市招生。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就业率连续多年达95%以上。就业落实率和专接本率在省内名列前茅。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62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194人;专业课教师中新获批双师素质的教师182人;中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和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者占72%,现有省三三三人才12名。
我院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致力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打造成为冀南地区高职高地。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2门,省级精品课10门,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获批河北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立项7项。
历史沿革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83年6月,当时名为“邯郸职业大学”,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专科院校。
1984年11月更名为“邯郸大学”,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为本校题写校名。
1985年9月,迁至邯郸市渚河路东头,即今渚河路141号。该址为1985年确定的学校校址。
1987年,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革新为发展服务计划联系中心(简称APEID联系中心),成为全国15个APEID联系中心成员中唯一的一所职业大学。
1991年9月,邯郸市广播电视大学与邯郸大学合并,主要办学地址在渚河路141号。
1993年7月,邯郸市广播电视大学与邯郸大学分开并迁往他处;邯郸大学与原邯郸市委党校合并组成新的邯郸大学。
1997年,根据国家关于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指示精神,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按照河北省教育委员会统一要求,更名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设置
学院现设有11个系,分别是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软件与大数据系、管理系、经济系、文法系、艺术系、旅游与商贸系、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运动与健康系。
学院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产品优化升级和人才需求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研究制定了《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紧紧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新调整了三个系、九个专业。目前招生专业34个,其中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装潢艺术设计、物流管理),中央财政支持的“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2个(金融保险、计算机网络),省级示范专业7个。
课程建设
在课程建设方面,现有国家精品课2门(《地基与基础》《字体设计》),《地基与基础》已升级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课11门。研究制定了《优质专业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已有15门优质课通过验收。研究出台了《教师工作室培养模式管理办法》,首批遴选了9个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思政课改革,出台了《思政课改革实施方案》,编辑了《课前5分钟》思政课教案。每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原则,逐步增加实践教学课时,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优势与特色
历史悠久,师资雄厚。学院1983年建校,是最早的15所国家示范性职业大学试点院校之一和8所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之一。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以上人才称号30人,享受省、市政府津贴20余人。
区位独特,模式率先。邯郸地处四省交界,是三大国家战略叠汇区,有着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学院对接产业需求,在全国率先提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室人才培养”的“双模”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多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近两届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7项,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项500余项。
产教融合,业内典范。政校企共建了河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紧固件产业学院等,与30家500强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13家知名企业联合举办学徒制班,食品加工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的“政校企榫卯合作”产教融合新模式成为业内典范,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智慧校园,省内一流。投资5000万元建成“一平台九系统、一门户六中心、一网智联”的智慧校园,建设水平达到省内一流。2021年,成为河北省职业院校唯一立项的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
社会服务,质优面广。近三年,学院开展社会培训达6万人次,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500余次,技术交易额达3000万元。创建了河北省高职院校省级技术转移中心,服务企业申报专利1350件,创造经济效益近10亿元。
建设成效
近年来,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使命,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奋发进取,确定了“三年大变化,五年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不断谱写学院发展新篇章。我院荣获2021年“优秀领导班子”称号;被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是全国唯一入选高职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双线”教学共融共享应用场景研究与实践》项目获教育部批准,是我省高校唯一入选项目;《特种机器人控制方法研究及机电一体化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群建设》列入科技部外专项目;“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财政贴息贷款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政校企榫卯合作双循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被省教育厅推荐参评国家教学成果奖,这是我院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后又一次历史性突破。“专精特新产业学院”上报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上报教育部对外交流中心,“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第一批企业”项目上报全国工商联,“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项目上报国家网信办;河北省“工业医院”建设项目上报省工信厅,“军民融合技术人才保障基地”项目上报省军民融合办。学院入选河北省首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被省科协评为河北省公民科学素质教育示范单位;被省教育厅认定为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河北省第二批鲲鹏产业学院共建院校;荣获河北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中原经济区社科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快报》《河北教育工作》推广我院工作经验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我院重点工作多次批示肯定。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30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学科)信息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5.身体健康;
6.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需在资格复审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杰出、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8.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引进施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7日0:00至7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portal.hd-u.com:3207/#/login,使用电脑端在线填写应聘申请,首次登陆需先注册账号和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
(3)提交材料:
①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证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留学人员需提交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二代有效身份证;
④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
⑤本人取得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执(职)业资格证书等。
(4)资格审查。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测评,学院网站公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和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2.测评
博士研究生由测评专家小组直接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作出能否进入体检环节的决定。
硕士研究生测评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不足3人时全部进入现场资料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业绩成果突出的进入现场资料审核,若业绩成果相同,则两者均进入现场资料审核环节。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名单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业绩成果包含:以第一作者发表北大、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完成国家级课题并结题,排名前三;国家级专利,排名前三;参加由教育部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大赛获奖。下同)
(2)现场资料审核。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现场资料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审核减去的名额不再按照笔试成绩递补。
(3)面试。面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按照抽签顺序,每位应聘人员进入备课室现场备课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逻辑语言能力等。为保证评价标准统一,同一专业应聘者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试讲15分钟,根据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答辩5分钟。最后面试评委根据每名应聘者的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与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随机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社局网站、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主管局(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未满离职、辞职、解聘或被开除者,退还相关费用。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及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1.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2.给予购房补贴5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3162957;0310-3160208
监督电话:0310-3168076
附件:《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学科)信息表》
附件: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学科)信息表》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学科)信息表 | |||||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备注 |
1 | 教师岗 | 网络空间安全类 网络与信息安全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2 | 教师岗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3 | 教师岗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4 | 教师岗 | 计算机应用技术 (云计算应用技术方向)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5 | 教师岗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2 | |
6 | 教师岗 |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管理与项目控制方向)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7 | 教师岗 |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8 | 教师岗 | 会计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9 | 教师岗 | 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0 | 教师岗 | 新闻与传播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1 | 教师岗 | 车辆工程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2 | 教师岗 | 机械工程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3 | 教师岗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2 | |
14 | 教师岗 | 旅游管理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5 | 教师岗 | 工商管理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6 | 教师岗 | 艺术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7 | 教师岗 |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2 | |
18 | 管理岗 | 教育学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19 | 管理岗 | 会计 会计学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2 | |
20 | 管理岗 | 思想政治教育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21 | 管理岗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22 | 管理岗 | 人力资源管理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23 | 管理岗 | 网络空间安全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
24 | 管理岗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2 | |
25 | 管理岗 | 工程管理类 |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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