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双高”培育建设学校。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眉山市,距省会成都仅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坐落于岷江之滨、眉山岷江二桥桥头,校区依山傍水、周围公园环绕,校园环境幽美,是莘莘学子笃学精业的理想之地。
学校由眉山师范学校和眉山农业学校两所优质中专合并而成。眉山师范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27年的眉山国民师范学校,是教育部标准化建设优秀师范学校。眉山农业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乐山专区农业学校,是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两校合并组建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经省政府批准,学校增挂了眉山技师学院牌子。2021年,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于1979年的眉山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眉山交通技工学校)整体并入学校。
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占地面积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4余万平方米,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52个,校外实训基地13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8547.79万元,馆藏纸质图书63.91万余册,中外文文献数据库1个。学校校内还建有先进能源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动物疾病诊断中心、市党史和方志馆、市民族团结示范基地、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等。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岗教职工515人,其中有博士14人(含在读)、硕士215人,占比45.4%;正高18人、副高99人,占比22.7%;现有345名专任教师中,有“双师型”教师189人,占比54.8%。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教育部产业导师资源库技术技能大师、四川省农业丰收奖获得者、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农村手工艺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省市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拔尖人才、菁英人才、眉州名师名匠等。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文化艺术系(公共基础部)、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工程技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技师教育部)和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科研单位。学校坚持围绕产业办专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类专业特别是眉山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急需的能源动力与材料、生物与化工类专业,不断巩固提升农林牧渔、土木建筑、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类专业,形成了发扬传统优势和服务地方产业相融互促的专业布局。现有招生专业28个,其中省“双高”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省示范培育建设重点专业4个。
学校始终恪守“诚信自强、笃学精业”的校训,不断弘扬“求实创新、和谐发展”的校风、“厚德博学、爱生敬业”的教风、“乐学上进、善用擅技”的学风,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厚积了扎实的办学基础,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有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四川省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课程思政研究中心1个。2018年以来,学校立项省级“三全育人”试点系部1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建成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4门,入选农业农村部首届涉农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名课名师”资助项目2项,主编、参编教材31本,其中“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本。
学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推进校企“双元”育人、“岗课赛证”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现有现代学徒制专业8个、“1+X”试点专业18个,与万华化学、杉杉锂电、中创新航、通威太阳能、德恩精工等行业龙头企业合办有订单班22个。2018年以来,学校教师获教学能力大赛国家级奖项3项、省级奖项85项;学生获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6项、省级奖项266项,获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奖项29项。学校统招分数线、单招报录比稳居省第一方阵,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综合评价毕业生满意度达到99%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积淀深厚。学校坐落于四川眉山,区位优势明显,校园环境整洁,周边公园环绕,景色优美,办学条件完善,专业类别齐全,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工程技术系、文化艺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形式及资格条件
本次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34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专网(http://ops.msvtc.net:51191/rsApplicant/form.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写应聘简历,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5月7日5:30。如因错填、漏填等情况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就读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眉山职业技术院2023年4月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上一寸标准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
岗位代码为20230408-20230411的四个岗位考核方式采取实践操作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考核,其余岗位均为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各岗位录取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可调剂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各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变),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五、心理测试
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考核。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3个月。
九、待遇
根据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级)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转正后参照同职级的编内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十、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唐老师 028-3802581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附件:
1.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