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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公告
来源: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7-05 作者:高校教师招聘网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15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省教育厅。学校前身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分别由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主管,先后创建于1964年和1979年。前者原名为淮阴地区会计职业学校,1965年,学校更名为淮阴地区会计中等专业学校。受文革冲击,1969年6月停办。1971年复校后相继更名为江苏省淮阴地区会计学校、七·二一财经大学、江苏淮阴地区财经学校、淮阴市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曾一度与江苏省银行学校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后者更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技工学校。1983年改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学校。1994年学校又更名为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59年来,学校为江苏省乃至全国财政、税务、金融、营销、法律、粮食、机械等部门和行业输送了近6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其中有很多校友已经成为主政一方的党政领导、成为行业和部门的领军人物、成为企业和系统内的精英与骨干。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1.4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37人,国际留学生37人。学校教职工572人,专业技术人员45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228人,具有博士学历64人,硕士学位377人,“双师”素质教师381人。具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育教学团队9个、江苏省教学名师2人、江苏省“双创”博士1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10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2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5个,江苏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1人,江苏省“科技副总”4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9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1人,江苏省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14人,江苏省技术能手3人。

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A类品牌专业1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骨干专业6个,省示范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群3个及重点专业13个,国家在线开放课程、高等职业教育“百门精品”课程、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教材、规划教材21部,省级重点教材、规划14部。国家和省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共8项,国家首届优秀教材二等奖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平台)7个,省、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个,国家、省、市级培训服务基地12个。牵头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1个,主持教育部、财政部立项的高等职业教育工商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会计、财务管理课程建设,主持和制定全国财政行指委财务管理专业、全国统计行指委统计与大数据分析专业、全国粮指委粮食工程专业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实验实训配置标准建设。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智能工程技术学院、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粮食与食品药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智慧商科综合实训中心、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法律事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与技术管理等33个专业。学校与南京审计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联合开展“4+0”应用本科专业,与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联合开展“3+2”本科分段培养,与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接本教育。学校与韩国嘉泉大学、西班牙内布里哈大学、英国桑德兰大学、考文垂大学、日本京都大学院大学、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台湾修平大学、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台湾万能科技大学等开展合作交流,组织400人次赴国境外开展培训、访问和研习。

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为主,打造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纵向贯通,和普通教育横向融通的培养体系,坚持以实现“国内领先、省内同类院校位居前列的高水平特色财经类高等职业院校”为发展目标,秉承“厚德尚能、经世致用”的校训,大力弘扬“努力学习、精益求精”的财院精神,全面深化服务主导型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着力打造以“财经+”为底色,“技术素养+管理能力”的综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彰显“价值引领,文化育人”办学特色。学校建有“周恩来文化馆”“淮商文化馆”“货币文化馆”“今世缘文化馆”“艺术文化馆”“物流文化馆”“汽车文化馆”“3D会计展示馆”“酒器艺术文化馆”“翔宇文化广场”“翔宇书斋”以及“清风苑”“清风亭”“清风墙”三位一体的廉洁教育基地。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淮安创业大学成功落户我校,并先后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商科综合实训中心、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会计体验中心、翔宇思政体验中心、大学生素质定向拓展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及淮安市人才市场大中专院校分市场,切实为学生办实事,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社会竞争力。学校有近千人次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其中获国赛金奖5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由我校牵头组建的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被教育部遴选为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与企业共建成立了江苏财经吉利汽车、群汇知源、用友新道数智财务等产业学院,华为、十方通讯、学玛思等校企共建实验室,以及富士康、南通超达、鹏鼎控股等校外实训基地。实现了合作育人管理、协同教学激励、产教融合评价、就业创业促进的共建模式。学校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江苏省高职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单位,先后举办江苏省高职高专会计骨干教师研修班、“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会计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双师素质”教师培训班、全国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国培项目),拥有淮安市中小企业服务基地、江苏省饲料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粮油人才培训基地、淮安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淮安市财税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淮安市金融从业人员考试培训基地、淮安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淮安市创业培训基地。

建校以来,学校相继以“优秀”格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高职高专基层党建考核,并荣获教育部示范性职业院校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结论有效试点院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园林式校园、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对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财政、金融、商业、统计、粮食、关务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职财经教育分会常务副主任单位,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会计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商业经济学会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统计学会高职统计分会副会长单位、海峡两岸高等职业院校校长联席会(2016)轮值主席单位。(数据截至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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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聘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3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3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3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3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批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试讲。

(一)资格复审

试讲前,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拟参加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和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复审时须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试讲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考核要求和时间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在试讲合格者中,按照1:1进行体检和政审,每批次试讲、体检和政审都合格者,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示。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专业技能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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