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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公告
来源: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时间:2023-07-05 作者:高校教师招聘网

悠悠旌城,崇德尚阳;勃勃警院,杏坛之光。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属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

                                            发展区位显要 服务功能拓展

学院位于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园林城市——四川省德阳市,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德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之“德阳职教服务区域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牵头建设单位。同时,司法部藏汉双语培训基地、四川律师学院、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党校、四川省律师行业党校和德阳市干部培训高校基地也建在学院。此外,学院还分别依托行业和企业,建有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金盾学院)和四川安防职教联盟两个合作办学平台。

学院面向四川、重庆、西藏、福建、青海、贵州、河南、内蒙、陕西、甘肃、广西11个省(市、区)招生,常年在校生4300余人。同时面向四川、西藏、青海、甘肃、贵州等省(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警衔晋升、实习律师、藏汉双语、司法行政工作业务、警务实战技能等培训,年均培训规模6000人次以上。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教书育人使命,以“全省一流高职院校、全国一流司法警官院校”为总目标,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为抓手,不断丰富内涵建设,持续打造特色亮点,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加快建设四川司法行政系统的“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干警教育培训基地、理论和实务研究基地”,为全面依法治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专业特色鲜明 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现有法学系、刑事司法系、侦查系、司法信息管理系、思政课教学部、警察体育训练部等教学机构,开设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其中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五个专业属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拥有全国政法院校改革试点专业4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质量工程建设专业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同时省部级精品课程13门、院级优质课程30余门,并主持建设有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子项目4个。

学院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充满活力、结构合理、教育观念新、科研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以及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百余人。学院建有“人才双向交流”、“访问学者”制度,长期聘请来自政法机关的实务骨干、办案能手、知名律师、资深法官、检察官和相关企业的技术专家、能工巧匠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

学院建有与各专业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校内实验实训室47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77个,综合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术交流中心、警体馆、图书馆以及指挥中心、模拟监狱、模拟法庭、室内射击靶场、监所突发事件处置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安全防范系统生产性实训基地等一应俱全,为满足司法职业教育教学实验实训需求、强化学生实践实战能力、培养输送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育人目标明确 警字特色鲜明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秉承“政治建校、警魂塑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的办学定位,践行“忠诚尚法、重能强警”的校训,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紧贴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实际需求,以培养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为目标,全面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1+X证书”人才培养新模式,按照“行为规范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的要求,对学生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学生在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同时,还定期组织学生深入实战实务部门进行实践锻炼,以培养学生过硬的职业技能和优良的作风纪律。

近年来,学院学子先后获得全国司法职业院校法律实务技能大赛团体三等奖,全国高校军事课教学大赛女子团体一等奖、男子团体二等奖,四川省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大赛二等奖,全国司法警官院校首届散手比赛团体冠军,全国高职院校乒乓球锦标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季军,四川省高职高专大学生篮球赛女子冠军,四川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舞蹈一等奖和合唱甲组一等奖、四川省教育厅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舞蹈甲组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多项殊荣。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荣获四川省“宪法法律进高校”十大典范高校,被共青团四川省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的称号,被四川安协评为“社会公共安全特别贡献单位”、被中国教育在线评为“四川省十大中学信赖高职院校”。

                                              就业质量优良 成长空间广阔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立了完善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多维度打造高质量就业通道。一方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实行省级统一招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起,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面向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计划,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就业主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学院积极开拓就业基地建设,与省内多家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为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为更好实现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学院多措并举,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每年都有众多学子通过对口专业自学考试获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等院校的本科文凭,毕业生还可以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进入省内相关本科院校深造。

建校至今,学院已为西南地区政法系统及社会各界培养了数万名优秀人才,我院毕业生凭借其过硬的思想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较强的适应能力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大批校友成长为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因而被社会誉为“警官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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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岗位47个,其中教师岗40个、辅导员岗7个,详见《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凭证书和其他必备材料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2.本科学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5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6.逃避征集或拒服兵役义务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10.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为学院自主招聘,本公告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程序: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等信息,了解报考单位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2023年5月20日8时至5月28日18时考生登录考生之家报名网址:https://bm.e21cn.com/

(2)填报信息。考生如实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照片。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2023年5月20日至5月29日18时,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4)网上缴费。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5月20日至5月29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6月1日9时至6月3日18时,登录考生之家网址:https://bm.e21c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时间:2023年6月4日上午9时;地点:德阳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教育学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8日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拨打政治部人事警务科电话咨询。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应当递交下列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

(2)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

(4)根据相应招聘条件,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

(5)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信息表》一份。

(四)面试

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五)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审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学院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一)参照高职院校事业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教师、辅导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各环节通知公示内容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三)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四)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14189(学院政治部人事警务科)

监督电话:0838-2504526(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表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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