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南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1958年升格为南阳农学院,1959年更名为南阳农业专科学校,1964年更名为河南省南阳农业学校,2013年升格为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目前学校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15万册,与南阳市图书馆共享图书80万册,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名。现有专任教师970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市级职业教育专家14人,正副教授256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100余人,一支德才兼备、匠心传艺的“四有”教师队伍,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助推器。设有农业工程学院、牧医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类别
1.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原学者、省“百人计划”专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高水平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于以上层次的高级人才及其他特殊人才(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学校急需紧缺的“偏才”、“专才”)。
2.杰出博士。本科以及研究生阶段具有我校相关学院认定的高水平学科就读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需具备以下1-5业绩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前5名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前2名(主持人为导师);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8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5名)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3)人文社会科学类:独立或以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联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含扩展版)2篇以上;
(4)艺术类(音乐、美术):独立或以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联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不含扩展版);
(5)自然科学类:独立或以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或EI源期刊联合发表或被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含扩展版)。
3.优秀博士。本科以及研究生阶段具有我校认定的高水平学科就读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招聘待遇
拟聘人才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近5年主要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TOP、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经学校评审认定,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以下工作、生活待遇:
(一)“筑巢引凤”与“借巢育凤”相结合,广阔科研平台支撑。借助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共组科研团队、共建实践平台、共享科研成果,创造科研条件。
(二)符合“招聘类别”中第一类的人才,实行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数量不受招聘指标限制,待遇以合同形式约定。
(三)符合“招聘类别”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博士,合同签订且档案到校后,享受以下工作生活待遇:
1.安家费:杰出博士安家费40万元,优秀博士安家费30万元。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10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20万元。博士后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基础上再提高5万元。
2.住房待遇:五年内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免费居住(或按市场价发放租房补贴);享受学校正常住房待遇。
3.科研启动费:杰出博士10-30万元,优秀博士5-15万元。
4.博士工作待遇:杰出博士4000元/月,优秀博士3000元/月。按学科引领要求实行学术成果考核与工作津贴挂钩升档制度,同时享受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5.低职高聘:博士入职后享受为期5年的低职高聘政策,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副高级岗位考核;副高级职称人员内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正高级岗位考核。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待遇:引进人才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享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作待遇,其中正高级2000元/月、副高级1000元/月。
7.根据南阳市“诸葛英才计划”协助解决子女上学问题。
8.帮助解决配偶工作;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至8年。
9.引进博士来校工作后,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宛办(2021) 32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额外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其中博士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
本公告中制定的相关待遇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其中博士服务期为5年。
三、招聘计划
序号 | 学科专业 | 岗位名称 | 联系人 |
1 | 园林、园艺、农业工程及食品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魏老师15938891189 |
2 | 兽医学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魏老师13525661866 |
3 | 会计学及管理类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张老师13271375550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田老师15893571396 |
5 | 音乐、美术类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彭老师13937725039 |
6 | 哲学类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齐老师13837777290 |
7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谢老师16692052506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陆老师13721820835 |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电话:0377-6339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