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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学院 专业教师

面议
吉林-长春 | 不限经验 | 硕士学历
2023-11-02 更新 被浏览:
李老师
最近在线时间:2023-11-2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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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查看上班路线
职位描述
招聘人数:1 人 到岗时间:不限 性别要求:不限性别 婚况要求:不限婚况

专业技术初级,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工作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社会学类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及相关政策精神,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院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时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 同意报考 相关佐证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官 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在职工作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


9.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结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2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学院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聘岗位 考生姓名 模式,如: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学专业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 研招网—专业知识库 等专业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院人事处或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体能测试


报考 警察体育教研部专业教师 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带入面试成绩,未参加体能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评时间:2023年11月18日8时至16时。


2.体能测评地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本人放弃;


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③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④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⑤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11月1日,即到2023年11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1:3至1:6)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及委托发布招聘信息合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警察类院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院或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商议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lsfjy.cn)、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www.jszpw.net)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栏。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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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其中教育用地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主要有现代化的教学楼,设施先进的射击馆、警事体育训练场馆,具有标准化跑道的运动场,整齐划一的学生公寓,宽敞明亮的学生食堂,内容丰富的教辅楼(图书馆)、培训中心等,校园二期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中。崭新的校园能容纳6000名全日制大学生和承担全省每年2000多名司法干警的培训,是培育新时代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院办学目标定位是:省内独特、东北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学院人才培养定位是:培养品德、知识与能力协调发展,职业素质和应用能力强的高等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办学形式定位是: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学校与行业合作办学,警学结合,积极发展合作教育。

学院服务面向定位是:依托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追求特色,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

做为特殊行业性质的学校,学院在学生管理上突出行业特色,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推行了以 诚、智、律、毅 为内容的校训教育和以 进取、勤奋、严谨、文明 为内容的校风建设。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3人,教练型、双师型教师54人,50%以上的教师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具有教授职称的25人、副教授职称的50人、讲师职称的69人。一批专业和课程带头人在法律职业教育界和应用法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取得了包括国际成果在内的数百项教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分布于法学、职业教育等研究领域,在法学学术领域里具有广泛的影响。

      学院学制为3年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和学院春季单独招生,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目前有普通专科生近4000人,本科生近3000人。

学院紧紧依托行业,努力打造特色专业,经过多年的专业建设,学院的14个专业中多数在省内是独一无二的,形成了具有我院特色的专业结构。学院现设有监狱警察系、应用法律系、司法技术系、基础部和警体教研部三系两部的教学机构。学院国控类和法律服务类14个专业分批次报名,分批次录取。分别是国控类专业: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法律服务类专业: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助理。

      学院教育体制实行双学历教育。学院是教育厅批准的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自学考试考点。学生入学专本联读,相同学科课业成绩实行学分替代,如外语、政治、基础法律以本院成绩为准。考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基础上再加考9门专业课,既可同时获得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文凭。

       学院还对学生开展速录、计算机、外语、心理咨询、武术、散打等技能的培训,这种注重综合素质的教育模式极大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

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强化了学生的体能训练、散打、擒拿格斗训练、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训练、克服生存极限的意志训练等,并把警用枪械具使用、防暴技能作为学生毕业前的综合职业技能来测试真正实现 应用型、实战型 的培养目标,为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政法实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按规定报考各级公务员,也可双向选择,由学院推荐或自主择业。

      在就业竞争激烈的今天,学院结合自身实际,为学生打造了 学历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职业资格培训与综合能力提升 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把就业工作列入 一把手 工程。近几年来,学院的毕业生半数以上对口就业。省内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计划中,有近300名计划岗位招录司法警官学院特色专业,占毕业生总数的1/3,学院毕业生考入司法人民警察、公安人民警察占毕业生总数30%以上。

       学院至今已培养了三万多名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部门,其中绝大多数已成为行业中坚和骨干力量。

     学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深刻认识到全面提高学院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审时度势、迎接挑战,用实干振兴警院,用魄力谋求发展。按照 依托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 的科学发展定位,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已经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把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设成为法律高职人才培养基地、在职司法人员培训基地和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基地,打造成省内独特、东北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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