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学校拥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1300亩,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人才培养规模最大,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本科外国语学院。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近7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博士100余人,硕博士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80.98%。另外常年聘有外教100余人,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3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科研团队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推进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民办本科高校建设,特向社会公开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各类专业人才加盟我校!

一、引进人才类别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A1、A2);

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B1、B2);

第三层次:学术骨干(C);

第四层次:博士(D)。

第五层次:稀缺专业硕士研究生(E)。

二、引进人才待遇

表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单位:万元(税前)]

 

人才
类别

职称

是否具有博士学位

年龄(周岁)

年薪

安家补贴

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购房前学校提供过渡房租住

可否申请事业编制

备注

合计

可申请市政府补贴

学校提供

合计

可申请市政府补贴

学校提供

A1

正高

不限

不限

80-150

30

20

10

≤150

100

协商

15

140m2以上

 

符合A1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市政府给予每年8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符合A2层次人才引进条件[需50周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指985、211工程院校)或省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市政府给予每年5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A2

正高

不限

≤50

50-60

23

15

8

≤110

60/80

协商

15

130m2左右

>50

50-60

15

8

7

≤110

35

协商

15

130m2左右

>50

50-60

7

0

7

≤110

0

协商

15

130m3左右

B1

正高

不限

≤50

40

15

10

5

80

60

20

10

三室两厅

>50

40

13

8

5

55

35

20

10

三室两厅

>50

40

5

0

5

20

0

20

10

三室两厅

B2

正高

不限

≤50

30

15

10

5

80

60

20

10

三室两厅

>50

30

13

8

5

55

35

20

10

三室两厅

>50

30

5

0

5

20

0

20

10

三室两厅

不限

返聘

30

0

0

0

0

0

0

10

两室两厅

正高

≤50

20

14

10

4

75

60

15

8

两室两厅

≤50

16+2

14

10

4

75

60

15

8

两室两厅

>50

20

12

8

4

50

35

15

8

两室两厅

>50

16+2

4

0

4

15

0

15

8

两室两厅

副高

≤40

16

12

8

4

50

35

15

8

两室一厅

≤40

10+2

12

8

4

50

35

15

8

两室一厅

>40

16

12

8

4

50

35

15

8

两室一厅

>40

10+2

4

0

4

15

0

15

8

两室一厅

D

/

/

10+2

10

8

2

40

35

5

6

两室一厅

 

1.B1及以上人才待遇可以一人一议。A1、A2、B1、B2层次人才薪酬实行年薪制;C、D、E层次人才薪酬按学校正常分配制度执行;A2层次人才年薪原则上为50万元,担任二级学院院长(或相当职务)和学科(学术)带头人年薪为60万元,10万元为职务津贴。

2.市政府提供的购房补贴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市政府文件协助向市政府申请办理;A2层次人才总购房补贴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在其购买绍兴市住房后原则上按5年平均发放,A1、A2、B1、B2层次人才可协商发放。

3.市政府提供的安家补贴和专家津贴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市政府文件协助向市政府申请办理;学校提供的安家补贴可以选择一次性发放或分次发放。

4.科研启动费的使用期原则上为2年(科研启动费大于或等于10万元的,可放宽到3年),按学校相关规定划拨,使用办法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5.以上引进人才按照绍兴市政府相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学校提供的社会保障费、福利待遇等。

6.学校为以上引进人才提供过渡住房租住,租金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以上引进人才(A1除外)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和专家津贴原则上在人事档案到校后申请,若合同约定档案无法到校者只能申请学校提供部分,市政府部分不予补足。

三、引进人才应聘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聘的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引进人才应聘的具体条件

1.学术领军人才应聘条件

学术领军人才(A1——稽山领军学者):

“稽山领军学者”岗位,定位于国内外学术造诣深厚、科研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岗位入选者必须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和建设构想,能带动团队和整合资源对学校的学科发展起到“领军”作用,带动我校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

“稽山领军学者”一般应是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新)等学科领军人才。

学术领军人才(A2——稽山杰出学者):

“稽山杰出学者”岗位,定位于国内外具有突出研究能力的高水平学术骨干。岗位入选者取得过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科研业绩或教学业绩,能继续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在我校科研、教学方面起到示范和榜样作用。

稽山杰出学者一般应是全国985、211重点大学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学术带头人应聘条件

学术带头人(B1——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提升现有学术队伍并引领他们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4)近五年,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下同),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

(5)有特殊业绩者,如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国家级教研科研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

学术带头人(B2——小语种专业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长期从事小语种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2)具有小语种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正高)。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提升现有学术队伍并引领他们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在国内外语类高校担任过系主任及以上职务,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4)至少主持过2个省部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一级期刊论文);

(5)有特殊业绩者,如省部级第二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国家级教研科研三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

3.学术骨干(C——中青年学术骨干)应聘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副高职称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小语种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正高职称教师要求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发表过5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至少1篇);副高职称教师要求主持过厅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发表过3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小语种专业高级职称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4.博士(D——青年学术骨干)应聘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近五年,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

(4)海归博士和小语种博士条件可适当放宽。

5.硕士研究生(E——稀缺专业教师)应聘条件

列入学校稀缺专业(主要指法、德、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阿拉伯、印尼语等外语专业、电子商务、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引进人才管理

学校对高层次引进人才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引进人才服务期一般为10年(学术带头人B2层次返聘人员除外),首聘期为5年,首聘考核合格后,开始第二个5年聘期;若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成果只能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名义),但须承诺只能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以返聘方式续聘,具体待遇、目标任务和考核参照首聘期执行。首聘期合同由学校、引进人才二方共同签订,合同内容应明确包含聘期目标任务(包括共性目标任务和标志性目标任务)、引进待遇等。

五、招聘计划

序号

部门

招聘学科/专业

人数

学历、职称

英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商务英语、翻译与文化研究、英语教学研究等方向)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门用途英语、语料库语言学研究、商务英语研究等方向)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翻译等英语相关专业

3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东语学院

日语、朝鲜语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阿拉伯语

1

硕士及以上

印尼语

2

优秀本科及以上

西语学院

俄语、法语

3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

6

硕士及以上

国际商学院

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财务管理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电子商务、金融

2

硕士及以上

网络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

3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网络与新媒体

2

硕士及以上

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2

硕士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5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教学、英美文学、雅思特长)

1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酒店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酒店管理

2

硕士研究生

大学外语部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

3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外国语言文学(翻译、商务英语)

3

硕士研究生

思政理论部

中国近代史、世界历史、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

3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十一

体育艺术部

体育类(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等)

1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六、应聘办法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yxc.cn)下载《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应聘登记表》,填写好后与个人简历一同发至人事处邮箱。或通过传真、来函、电话等方式与人事处联系。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8343018、88343098

传  真:0575-88064903

邮  箱:rs@zyufl.edu.cn

联系人:朱老师、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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