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人才引进政策

*学校简况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创建于1956年。学校现有17个学院、68个专业。拥有金华、杭州、兰溪3个校区,占地3000余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000余人,研究生5300余人,留学生近1800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6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820余人,专任教师155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5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8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我校有教师连续2年获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连续3次有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在2015中国大学教师学术水平排行中,我校教师“平均学术水平”位列全国第40位。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形成了教育研究、儿童研究、非洲研究3大特色品牌。我校化学、材料学、工程学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在2015中国大学ESI高被引论排行中,我校高被引论文排在全国第78名,省属师范大学第6位。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学3个获批为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近年来,学校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已连续5年在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位居全国百强,并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招聘政策:

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具体政策如下:

*高层次人才政策

提供具有竞争性的优厚待遇,采用单独协商的办法确定。

*青年人才政策

一、政策A:

(一)引进对象:综合实力强,研究方向与我校重点建设高校相关专业高度契合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杰出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基本待遇

科研启动费

住房、购房补助

其他待遇及首聘期考核

5-7万

校本部:1.提供16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2.提供4万元装修费;

3.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即赠送100-140平米。

杭州校区:提供40-50万购房补贴。

1.首聘期内享受校青年副教授待遇。

2.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2016年引进青年人才三年首聘期考核目标细则如下:

(1)文科:

A.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B.成果: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一级及以上3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1篇);

(2)理工科:

A.项目:教学科研并重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科研为主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杰出青年项目1项;

B.成果:教学科研并重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3篇);

(3)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特别优秀的博士,参照文科条件,成果要求可适当放宽;

(4)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所有成果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4.在首聘期内获得突破性成果的:

(1)直接视同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且考核优秀;

(2)突破性成果按照学校政策给予同等奖励。

5.首聘期考核优秀的青年博士:

(1)可享受三年校青年教授待遇;

(2)可享受聘用合同制岗位解决配偶工作或额外赠送20平米住房面积;

(3)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赠送部分不含土地出让金,超出部分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二、政策B:

(一)引进对象:基本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基本待遇

科研启动费

住房、购房补助

其他待遇及首聘期考核

3-5万

校本部:提供35-55万购房补贴;

杭州校区:提供21-25万购房补贴。

1.首聘期内直接享受讲师待遇。

2.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2016年引进青年人才三年首聘期考核目标细则如下:

(1)文科:

A.项目: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B.成果: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二级各1篇);

科研为主型: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2篇);

(2)理工科:

A.项目:教学科研并重型: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科研为主型: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专项项目除外);

B.成果: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3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权威1篇);

(3)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参照文科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

(4)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所有成果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4.在首聘期内完成政策A首聘期目标任务或有突破性成果的,参照政策A待遇提供。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姜老师

联系方式:0579-82282441  邮箱:zhaopin@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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