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加快建设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技术型高校的进程,现面向海(境)内外招聘教学科研人才,诚挚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来我院施展才华,共谋发展!

一、学院简介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扬州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为本科层次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由民办非企业转为事业单位法人。20年来,学院践行“以人为本,机制创新,质效双求,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培养了一大批深受用人单位好评的实用人才。为了适应学院事业发展,拟面向社会常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编制为人事代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开设并讲授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3.具有博士学位或省级人事部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在海(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博士、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岁,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

三、招聘岗位、标准及待遇

 

序号

人才层次

一级学科(类)

业绩标准

科研启动经费

(万元)

购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租房补贴

(元/月)

1

副教授

(硕士)

1.教育学、心理学

2.中国语言文学

3.外国语言文学

4.经济管理类

5.机械工程

6.信息技术类

7.建筑学、水利工程

8.环境工程

9.材料科学与工程

10.护理学

11.风景园林学

12.园艺学

发表SCI/SSCI/CSSCI/EI/CSCD /SCD收录论文2篇以上

10

4

10

5

900

2

博士

发表SCI/SSCI/CSSCI/ EI收录论文2篇以上

10

4

15

5

900

3

紧缺副教授

(博士)

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SCI/SSCI/ CSSCI/EI收录论文2篇以上

15

8

20

5

1200

4

海(境)外

博士

发表1区SCI或者SSCI论文2篇以上

15

8

30

5

1500

5

教授

(博士)

主持过省部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SCI/ SSCI/ CSSCI/EI收录论文3篇以上

20

10

30

5

1500

备注:

(1)业绩标准指应聘人员近5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主持的项目。

(2)购房之前提供周转宿舍或者租房补贴予以过渡,周转宿舍或者租房补贴不超过两年。

(3)海(境)外优秀博士享受院内副教授待遇,期限两年。

(4)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在各自享受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另增加购房补贴共8万元。

(5)如果同一学科的团队n人(n≥2)同时应聘,在各自享受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另增加团队成员每人购房补贴n×4万元、科研启动经费n×3万元。

(6)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7)特殊优秀人才引进待遇面议。

四、聘期及考核

1.引进人才采用聘期管理,聘期为6年。

2.按照《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进行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江阳路南校区办公楼221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0643

丁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94009

邮箱: glxy@yzu.edu.cn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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