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教育部备案的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为推动高等教育发展适应无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无锡市政府决定在我院基础上,整合无锡市属高等教育资源,筹建无锡城市学院,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英才。
一、招聘原则
围绕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目标,以学院年度进人计划为依据,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重点引进学科带头人、专业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博士。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只限建筑、旅游管理和艺术专业);
3、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教授:
(1)重要专业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造诣高,在本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能在本学科起学术带头人作用,领导学科学术梯队处于学术前沿领域或保持省内外先进水平;主持过国家级课题。
(2)一般专业带头人: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或省部级课题;教学经验丰富,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近3年有SCI或 EI检索第一作者论文,是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的紧缺人才。
(3)其他教学科研骨干: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大,教学经验丰富,能胜任本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3、应届博士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有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
四、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见附表一)
五、引进待遇(安家费)和相关政策:
1、专任教师引进待遇(安家费):
(1)重要专业带头人安家费70万,科研启动费面议。
(2)一般专业带头人安家费60万,科研启动费面议。
(3)其他教学科研骨干安家费和其他人员按下表执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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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硕士 |
备 注 |
教 授 |
50 |
25 |
1.照顾配偶调入的条件是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素质,且配偶随调要有岗位安排,并符合无锡人才引进政策,才能办理人事调动。
2.博士教授科研启动费5万元。
3.其他类人员科研启动费2万元。 |
副教授 |
20 |
15 |
应届毕业生 |
15 |
/ |
2、补充条件:
(1)各类高层次人员的工资等待遇标准:基本工资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院内岗位津补贴发放执行标准:①副教授按院内教授岗位津补贴标准待遇享受3年;②博士按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补贴标准待遇享受3年。
(2)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回国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参照专业带头人标准。
(3)配偶也具备引进人才条件的,配偶是博士教授加20万,配偶是副教授或博士后加15万,配偶是博士加10万。
(4)对非教师岗位新进的博士原则上不享受优惠待遇。
(5)特殊情况由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六、应聘人员应提供的资料
1、高级职称人员提供如下材料: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和三篇代表作复印件以及三大检索情况,所取得的专利、鉴定、获奖证书及代表作复印件;如需配偶随调须提供相应材料。
2、应届生提供所需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有关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论文目录及三大检索情况;所取得的专利、鉴定、获奖证书及代表作复印件。
3、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